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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2018年三角梅花卉产业设施栽培新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27 11:29 发布人:宜良县审计局

宜良县2018年三角梅花卉产业设施栽培新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审计结果

 

一、基本情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县三角梅项目是云南省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省农开办”)云农综办〔2018〕22号文件于2018年5月25日批准立项的项目,到2019年6月已经组织实施完毕,批准资金文件为昆明市财政局昆农综办(昆财农综〔2018〕11号),批准项目预算总投资468万元,批准财政补助资金200.0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45万元;自筹资金246万元。项目组织实施单位:云南为君开园林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实施地为宜良县匡远镇五星村委会(居委会)哈喇村,项目补助资金200.00万元,主要用于新建精品三角梅产业展示大棚和三角梅生产大棚各一座,生产便道硬化,新建11亩微喷灌系统、内遮阴系统、补光系统、通风系统、加温系统、消毒植保系统、降温系统等,购置生产设备,培训技术人员;项目实施面积31亩。

(二)项目资金审计情况

三角梅项目,经省农开办云农综办〔2018〕22号文件批准,批准项目面积31亩,批准投资468万元,其中:财政补助资金2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100万元,省级财政资金55万元,市级财政资金45万元),自筹资金268万元。通过审计:三角梅项目实际完成投资539万元,超出预算投资71万元,超出预算投资15.17%。财政补助资金投资200.00万元,主要用于:精品三角梅产业展示大棚工程投资139.62万元,三角梅生产大棚工程投资122.88万元,土地平整及生产便道硬化投资10.47万元,新建11亩微喷灌系统、内遮阴系统、补光系统、通风系统、加温系统、消毒植保系统、降温系统等投资7.77万元;自筹资金主要用于:辅助工程投资12.41万元,购置生产设备、培训技术人员及种植工程投资246.45万元;到2019年5月31日,该项目已实施完成,三角梅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已通过财政报账制拨付到项目实施单位137万元。

该项目资金实行“财政报账制”核算管理,并严格按照“财政报账制”核算要求及时拨付兑现了项目财政补助资金。

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实际到位资金200.00万元,项目单位已于2019年5月前拨付项目财政补助资金137万元,剩余63万元,正在办理相关拨付手续。

二、审计评价

(一)财务评价

通过审计认为,三角梅项目财政补助资金在拨付、管理和使用上合规、合法,并由县农开办列入专项资金中核算,实行“财政报账制”拨付管理;基本做到了核算清楚、真实、规范,项目资金做到专款专用。

(二)效益评价

三角梅项目的建设实施,对全县三角梅的种植起到示范带头作用,项目单位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生产经营模式,为了保证农户的经济利益,公司和农户签订了《三角梅培育合作协议书》,由公司向农户提供花苗、肥料及技术指导,农户培育后公司统一按照市场价收购,即保证了农户的利益,又解决了附近农户的就业问题,该项目的实施,有利于全县花卉产业的发展和生产环境的改善,提高三角梅作为“县花”的知名度,有利于调节气候,形成良好的“花香水城”生态环境。

三、审计建议

(一)县农开办应加强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认真抓好落实;并对项目资金的拨付、使用进行全程跟踪监督,保证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发挥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三角梅项目实施单位应加强对项目信息资料收集整理,按照项目实施要求,认真进行项目资料的登记管理,为该项目将来的验收工作提供真实、完整的项目资料。

宜良县审计局已依法出具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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