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竹山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16 16:54 发布人:宜良县竹山镇
师琼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建盖徐家渡社区基层党员活动场所的建议”,我镇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在2016年底县委组织部要求统计党员活动场所建设项目需求时,按照“以自然村为单位进行统计,村(居)民小组下设有多个小组的只统计一个,村(居)民小组驻地在村(社区)的,活动场所与村(社区)合用,不作统计;2个村(居)民小组相距很近,场所不达标的可以与达标的共用,不做统计”要求,由于徐家渡社区党员活动场所与徐家渡村小组党员活动场所共用,所以徐家渡社区基层党员活动场所未纳入2017年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目前,村(居)民小组活动场所项目建设已全部完工。下一步,竹山镇将于2020年前完成支部规范化建设,镇党委将积极争取把徐家渡社区纳入五星级支部建设计划,力争在党员活动场所建设项目上争取项目资金,做好徐家渡社区党员活动场所工作。
感谢师琼珍代表对竹山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竹山全镇的发展中,继续得到您的鼓励和关注。
联系人:朱贞友(办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15969480272(手机号)
竹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