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竹山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33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16 16:43 发布人:宜良县竹山镇
赵云华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简化财务报账程序的建议”,我镇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完善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服务运行机制,促进农村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县委第九、十轮巡察中发现的“村(社区)普遍存在三资管理混乱”的问题,通过对全镇“三资”管理现状进行分析,请认真贯彻落实中共竹山镇委员会、竹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5月12日编印《竹山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摘编》执行,特别是村集体大额资金支出必须按照“四议两公开”程序执行,在下一步工作中,宜良县竹山镇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将严格把关按照中共竹山镇委员会、竹山镇人民政府2019年5月12日编印《竹山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摘编》执行,进一步规范报账审批手续。
感谢赵云华代表对竹山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竹山全镇的发展中,继续得到您的鼓励和关注。
联系人:李仕林(办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18087171165(手机号)
竹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