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镇人民政府 关于对竹山镇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16 16:40 发布人:宜良县竹山镇
陈方礼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村“三委”年终考核的建议”,我镇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竹山镇对村(社区)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是为了充分调动村“三委”干部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完成年度工作计划和党委、政府交办的各项任务而制定,考核小组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和各站所长任组员,坚持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目标考核与领导班子政绩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确保考核工作的客观公正。由于全镇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村(社区)难以完全掌握,现阶段还缺少村“三委”由村(社区)自主考核的客观条件,待条件成熟后再做相应的考核方式调整。
感谢陈方礼代表对竹山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在今后竹山全镇的发展中,继续得到您的鼓励和关注。
联系人:邱月(办理负责人)
联系电话:13698715863(手机号)
竹山镇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