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卫生健康局关于对宜良县政协第九届 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案第54号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16 15:20 发布人:宜良县卫生健康局
尊敬的董小瑜委员:
您在政协宜良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医护人员待遇的建议》的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医务人员是直接为群众提供医疗服务,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参与者。随着社会经济生活不断发展,医疗保障制度逐步完善,群众对医疗机构服务质量的需求及对医护人员的职业要求日益增高。医疗队伍建设是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积极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积极性,保持良好的就医环境,是稳定医疗卫生技术队伍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一直以来,我县在提升医疗质量的同时,从提升薪酬待遇、发展空间、执业环境、社会地位等方面入手,关心爱护医务人员身心健康,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营造全社会尊医重卫的良好风气。
一、建立医务人员荣誉制度
通过多种形式增强医务人员职业荣誉感,建立医务人员荣誉制度,弘扬广大卫生与健康工作者“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精神,营造尊医、重医的社会氛围,加快推进健康中国战略深入实施。
从2018年起,国务院将每年8月19日设立为“中国医师节”,从国家层面对医生的地位进行肯定,引导尊医重卫的社会风尚,增强医生的职业获得感,让广大医务工作者更好地履行职责,服务群众。2018年,我县以“8.19医师节”庆典大会为主线,开展健康扶贫演讲比赛、优秀医师、优秀护理、乡村医生表彰大会及三名工程“名医、名科、名院”授牌等系列活动。评选出“十佳优秀医师”、“十佳护理工作者”以及“十佳乡村医生”各30名,宜良名医20名、宜良名科8个、宜良名院2所。
此外,根据《昆明市首届“健康春城·最美医者”评选宣传活动方案》(昆卫〔2018〕58号)要求,我县积极组织推荐优秀医务工作者参加评选,县中医医院沈家喜医生被评为昆明市“最美医者”。
二、多举措维护医务人员合法权益
(一)鼓励医疗机构按照市场原则参加医疗责任保险,降低行业风险,用第三方付费机制来规范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医务人员建立补充保险。根据医务人员承担的医疗服务风险,购买医疗责任险。目前我县第二人民医院、北古城镇中心卫生院、匡远街道办事处中心卫生院均已参加医疗责任险。
(二)建设我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县社管综治办、卫生、司法、法院、财政、人社等六部门联合制定下发了《宜良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施意见》(宜综治〔2012〕15号)。根据实施意见,挂牌设立了“宜良县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完善医疗纠纷调解机制,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减轻医务人员的工作压力和心理负担。
(三)建立多部门创建“平安医院”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制定印发了《宜良县“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宜卫联发〔2014〕4号),坚决打击“医闹”和“医托”,营造良好的医疗执业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以及医务人员的执业权益和人身安全,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尊重医务人员的良好风气。
(四)依法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特别是伤害医务人员的暴力犯罪行为。制定印发《关于印发宜良县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宜卫计联发〔2017〕1号),开展打击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各医疗机构发生医患争议纠纷都已依法依规进行处置。坚决从严查处涉医突发案件,切实维护正常医疗秩序,保护医务人员安全。
(五)乡村医生是我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更是发展农村医疗卫生事业、保障农民健康的重要力量。自2016年起,云南省教育卫生科研工会和省卫计委高度关注卫生系统广大职工的身心健康和休息休养权益,连续三年,依托云南省工人疗养院,持续举办乡村医生疗休养活动。按照省市级要求,我县每年组织推荐1名优秀乡村医生参加休养活动。
三、开展医务人员继续教育再培训
(一)加强岗位技能培训
为了提高基层卫生人员服务能力,针对基层医疗工作特点和要求,我局通过加强对全县卫生院卫计人员的岗位培训,进一步提高全县农村卫生服务人员专业技术水平和整体素质。按要求开展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工作,2010年至今共选派50名符合条件的卫生院医师参加全市全科医师转岗培训。先后举办了全县卫生院急症急救培训、西部儿科医师培训、基层人员对口培养、医院感染管理培训、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等,组织卫生院护理人员参加县第一人民医院护理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三基)培训,组织开展基层岗位“大练兵”活动,加强卫生院能力建设,促进基层卫生事业的持续发展。2018年,针对基层五类人群(共计61人)开展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乡镇卫生院临床医师(含中医师)4人、乡镇卫生院护士10人、乡镇卫生院管理人员13人、村卫生室人员33人、骨干乡村医生1人。通过培训,提高了基层卫生人员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以及实践操作能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满意度。
(二)开展学历教育提升工作
开展云南省基层卫生人员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和成人高校专科学历教育工作,对在岗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中专学历教育及大专以上学历教育,目前在读26人,2018年共有14人完成报名(7名中专、7名大专)。与昆明卫生职业学院签约合作,设置6个教学点(4个中专教学点:狗街、古城、匡远、竹山卫生院;2个大专教学点:马街、竹山卫生院),解决乡村医生无正规医学学历不能报考国家资格考试问题。
按照《关于开展2019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学历提升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云卫科教发〔2019〕2号)和《关于印发云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卫基层发〔2018〕9号)文件精神,对于在职在编人员,乡镇卫生院人员学费由个人承担50%,补助50%;乡村医生学费由个人承担20%,补助80%。2019年度入学人员,可享受3年学费补助,2018年度、2017年度已报名参加的人员,可分别享受2年、1年的学费补助。
(三)强化继续医学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是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在职业生涯中不断更新知识的一种终身制教育,按照《昆明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医学教育管理办法》规定,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继续医学教育学分不低于15学分,继续医学教育学分合格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岗位聘任、技术职务晋升和执业再注册的必备条件。这就要求卫生院人员每年必须通过参加各级继教项目学习、全员培训、进修、远程(网络)教育、科技创新、院内学术活动、大查房、撰写发表论文、自学笔记等取得学分并验证合格。而且管理办法把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验证的合格率作为对卫生院的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要求。我局历来重视强化乡镇卫生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医学教育,卫生院的专业技术人员都被纳入继教管理信息系统平台进行管理,验证合格率逐年提高,全县卫生院2016年175人合格,2017年209人合格,2018年241人合格。
(四)进一步提高基层乡村医生中医药服务能力
我局在2014、2015年通过乡村医生“能西会中”培训班培养100人及2016年、2017年、2018年“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提高班项目”培养120人的基础上,2019年我局再次成功申报“宜良县乡村医生中医药适宜技术培训提高班”,通过集中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相结合的培训方式,再培养乡村医生30人,要求至少掌握5类8项常见病多发病流行病中医药适宜技术(含中医常用方及针灸推拿等),目前我县89.2%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培训费由市财政统一补助,以每人1000元的补助实施。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我县卫生健康工作关心与支持。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