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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卫生健康局关于政协宜良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4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16 15:12 发布人:宜良县卫生健康局

尊敬的韦怡等5位委员:

您们在政协宜良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点建设的建议”的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各位对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卫生事业的关心和支持,现将我局加强村级医疗卫生服务点建设的情况,向您们作以下报告,请审查为谢。

一、关于提案中提到的“增设村卫生室服务点”的建议。

为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进一步加强村卫生室管理,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基层发〔2014〕33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村卫生室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二)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服务人口、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方便群众就医;

(三)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四)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规定: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

宜良县有111个行政村,目前建设了9个乡镇卫生院,111个村卫生室,符合配置要求,基本满足农村医疗需求。

二、关于提案中提到的“提高医疗服务质量”的建议。

为了方便基层群众看病,提高基层卫生人员对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能力以及实践操作能力,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对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的利用率和满意度。我局采取了多种举措并举,提升服务水平。

(一)注重培养,提升乡村医生队伍素质。宜良县在岗乡村医生193人,已全数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其中取得执业医师资格14人,执业助理医师资格36人,大专及以上学历40人,中专学历145人,中专以下学历8人。一是注重乡村医生能力提升,2019年,我县先后组织了49名乡村医生参加能力提升工程,使全县乡村医生队伍能力素质得到了有效提升。二是强化乡村医生业务培训,我县每年实行乡村医生全员培训制度,每年举办五期乡村医生业务培训班,重点对农村常见病诊治、传染病防控、医疗废物处置、中医药适宜技术、合理用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相关知识进行专项培训,2018年,共培训乡村医生1085人次。三是严把乡村医生格准入关,我县统一使用乡村医生执业注册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电子化执业注册管理,实行乡村医生全员参加网络课程培训和考试,实习期满合格转正制度,目前5人正在实习中,5人通过了实习考核加入乡村医生队伍。四是严格执行乡村医生聘用和退出制度,我县制订《宜良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及落实乡村医生补助实施方案》,规定乡村医生年满60岁办理退出手续,不再从事乡村医生工作。2018年,3人年满60岁退出乡村医生队伍。五是规范乡村医生综合考评,每个村卫生室每季度要接受卫健局、疾控、妇幼、卫生监督、中医院的定期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发放相关补助经费。同时,对山区,边远艰苦地方进行资金倾斜,为稳定乡村医生队伍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便民利民,积极服务农民群众看病就医。一是明确定位,扎根农村,服务基层。2018年,我县卫生室总诊疗人数达到127393人次,在方便农民群众看病就医的同时进一步降低了本地居民外出就诊数量,全县医疗机构县乡村三级医疗体系初步形成。二是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县111个村卫生室严格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非基本药物使用比率不超过45%,所需基本药物由乡镇卫生院统一通过云南省药品招标采购平台网上代采,严格执行非网采药品备案采购,由企业统一配送,实行零差率销售。村卫生室临床常备的抢救药品由卫生院采购配发,统一进行管理,定期查对清点,近效期统一更换。全县基本药物制度、药品零售率、药品网采、非网采药品备案采购、药品价格公示的覆盖率达100%。

(三)健全制度,规范村卫生室管理。县卫健局先后制定出台了《宜良县在岗乡村医生新增生活补助实施方案(试行)》、《宜良县进一步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等村卫生室管理制度,明确了管理目标要求,层层落实责任。全县111个村卫生室做到了“四有”、“六统一”管理。“四有”即:门诊有登记、收费有依据,用药有处方、工作有台账;“六统一”即:统一机构建制、统一机构名称、统一行政管理、统一业务管理、统一药械管理、统一收费标准、统一人员管理。

三、关于提案中“加强培训和监督,打击非法行医”的建议。

打击非法行医是宜良县卫健局综合监督执法局常态性工作,本着露头就打,重拳出击,绝不手软,切实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工作理念,“城中村”、县城区背街小巷、乡镇、集镇及城乡结合部等流动人口聚集地为重点,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以农贸市场、集市、大型建筑工地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严厉打击坑害群众利益的游医、假医。

2018年上半年,经过摸底排查,对6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金额共计39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4元,没收药品器械21箱;打击了3起游医,没收了药品及医疗器械。

2018年8月11日至9月10日由县卫健局牵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公安局组成联合检查组,全面开展“拉网式、全覆盖”专项检查和整治,保证监督检查不留死角盲区。此次专项行动依法严肃查处医疗卫生机构非法接种疫苗、超范围开展诊疗活动、无证行医等非法行医行为。对14家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黑诊所”进行了立案查处,罚款金额共计65000元。

2018年立案查处非法行医20起,处罚金额共计10.4万。

特此报告,并再次感谢各位委员对我县医疗卫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委员们一如既往地关心我县卫生计生事业,今后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映,我们将尽最大努力办理。

宜良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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