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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63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2-03 11:10 发布人:宜良县市场监管局

尊敬的刘芳委员:

您在宜良县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作的《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的建议》提案(第63号),经县政府办交由我局牵头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 总体形势

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关系到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近几年来,全县食品安全形势不断好转,但距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还有一定差距,形势依然严峻,影响食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还未彻底解决,农兽药残留、环境污染、非法添加、虚假宣传、制假售假等给食品安全带来的风险隐患还很多。我们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是抓住食品安全领域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加强源头治理,实施提升工程,强化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的责任,完善体制机制,创新监管办法,不断提高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 领导机制

2017年12月,《宜良县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实施办法》经县委常委会研究下发,今年,中央又下发了《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对各级党委、政府食品安全责任进行了明确和细划,全县各级、各部门把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当前和今后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来抓,充分认识食品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认真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以高度的政治责任心和使命感,扎扎实实抓好食品安全工作。

三、 具体工作措施

(一)规范食品市场准入。食品行业从生产到销售、餐饮等各环节都严格按照相关的市场准入规定来办理,食品生产环节按照《食品生产许可管理办法》执行,目前,全县共有52家获证食品生产企业;食品销售、餐饮环节按照《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云南省食品摊贩备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分类对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进行管理,目前,全县有食品销售经营企业1724家、餐饮服务企业1241家、单位食堂(含学校食堂)190家;登记备案食品小作坊小摊贩267家,其中小作坊登记22家、小摊贩备案245家。

(二)严格食品监管执法。

1. 领导重视。3月26日,县食安办组织召开了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专题风险分析会县政府刘春菊副县长、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公安局、县城市管理局领导参加会议。会议通报了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存在问题及风险隐患研究《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相关问题及目前校园食品安全存在的风险隐患问题安排部署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

2. 政策保障。为鼓励社会公众积极举报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确保食品药品安全,2013年,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财政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宜良县也相继出台了《宜良县食品安全委员会食品安全举报奖励办法》,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举报奖励进行了明确。

3. 执法有力。2019年3月,县食安委牵头组织相关单位开展春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五毛食品”专项整治、“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等工作,监督抽检“五毛食品”5批次,检查排查学校食堂162家次、校内食品经营店23家次、校园周边流动摊点30户,发现学校食堂存在食品安全隐患26家、校内食品经营店1家。所有校外食品流动摊点已被取缔,学校食堂被责令整改26家、食品安全责任约谈1家、立案查处10家。

4. 长效机制。针对食品流动摊点的监督管理,县城管局、市场监管局按照各自职责开展监督执法,县食安委根据实际,定期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引摊入市,统一规范管理,对有固定门面的经指导整改合格后登记备案管理逐步建立形成对流动摊贩管理的长效机制。

以上是我们对您提案建议的办理情况的答复,希望您能满意!同时也感谢您对食品安全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会进一步加强监管,加大工作力度,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履行我们应有责任。

宜良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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