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行《宜良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29 15:47 发布人:宜良县人社局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举行《宜良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
经办规程(试行)》听证会的
公 告
(第2号)
按照《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行〈宜良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宜良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宜良县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时间
2019年12月11日(星期三)下午3点至5点
三、举行地点
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会议室(宜良县白鹭街县档案馆北侧)
四、参加人员
听证主持人:杨 吉(宜良县人社局副局长)
听证委员:朱 江(宜良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大队大队长)
张朝生(宜良县社保局副局长)
决策发言人:段跃平(宜良县居保局局长)
徐志蕾(宜良县居保局业务科科长)
听证监察人:范吉斌(宜良县纪委派驻县委办纪检组组长)
陈 勇(宜宜良县司法局副局长)
听证记录人:兰立知(宜良县居保局工作人员)
张萍波(宜良县居保局工作人员)
听证代表:张明华(县人大社教委主任)
李丹伶(县政协委员)
葛已然(宜良县人社局法规科科长)
张云梅(宜良县财政局社保科科长)
杨红英(宜良县税务局规费科科长)
李春娥(宜良县社保局办公室主任)
苏志仙(宜良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
周雪飞(南羊街道经办人员)
张春燕(北古城镇经办人员)
李艳芳(狗街镇经办人员)
李艳姣(匡远街道经办人员)
许琼辉(黄堡村委会经办人员)
朱 丽(大薛营村委会经办人员)
陈培保(龙华村委会经办人员)
谢建华(里仁社区经办人员)
旁听人员:李阿新(宜良县居保局办公室主任)
陈亚敏(宜良县居保局业务科工作人员)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经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宜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