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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管理显成效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14 11:20 发布人:宜良县水务局

为加强宜良县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云南省节约用水条例》《昆明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宜良实际,宜良县2018年10月出台了《宜良县非居民用水户计划用水与定额管理实施办法》,将月用水量超过100m³的非居民用水单位纳入计划用水管理范围,并签订《宜良县非居民用水单位计划用水管理责任书》,填写《宜良县计划用水单位基本情况登记表》,并按照下达的计划用水指标用水。

宜良县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根据宜良县水资源和供水状况,各非居民用水单位合理用水需求以及结合各行业用水定额,对各非居民计划用水单位编制下达年度月计划用水指标,并按月进行考核,对超计划用水的非居民单位实行累进加价收费制度,2019年2月至2019年10月共计收取累进加价水费33284.00元,以经济手段促使各计划用水单位科学、合理用水,达到节约用水的目的,并增强了非居民用水户的节水意识。

宜良县计划供水节约用水办公室对宜良县月用水量超过100m³的73户非居民用水户纳入计划用水管理,2019年下达计划用水指标,并按月考核,截至2019年10月,一水厂46户非居民用水户下达计划用水指标合计668653立方米,实际用水量合计591977m³,节约用水合计76676立方米;二水厂27户非居民用水户下达计划用水指标合计244441立方米,实际用水量合计191469m³,节约用水合计52972立方米。

通过对非居民用水单位实行科学的计划用水管理,达到科学合理利用水资源,提高城市节约用水管理水平和用水效率,使城市社会经济活动所需用水量能有效地控制在本地区自然界提供的或科学技术水平能达到的水资源量的范围内,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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