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城市管理局关于举行制定《宜良县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管理规定》听证会的公告(第2号)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11-12 17:24 发布人:宜良县城市管理局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举行制定《宜良县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管理规定》
听证会的公告
(第2号)
按照《宜良县城市管理局关于举行制定<宜良县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管理规定>和<宜良县城市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关于举行制定《宜良县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管理规定》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制定《宜良县城市垃圾处理收费管理规定》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时间
2019年11月21日(星期四)下午3点至5点
三、举行地点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五楼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听证主持人:庞春建(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
听证委员:吴新林(县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何学才(云南律雅律师事务所律师)
决策发言人:夏宏松(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方 华(县城市管理局环境卫生管理站副站长)
听证监察人:陈 勇(县司法局副局长)
代兴辉(县纪委驻政务局纪检组组长)
听证记录人:王宇婷(县城市管理局政策法规科工作人员)
听证代表:孟军梅(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尹石荣(县教育体育局副局长)
张诗悦(县发改局物价科科长)
刘艳华(县水务局审批科科长)
沈家洪(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科科长)
王 金(县住建局档案室主任)
马陆强(县人大城环委主任)
王树贵(县政协城环委主任)
石继华(县农业农村局副科长)
张 刚(县卫生健康局)
陈建祥(县财政局综改科工作人员)
王文祥(南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郑林虹(匡远街道办工作人员)
李金荣(北古城镇四创办主任)
刘 勇(狗街镇人民政府集镇所所长)
李水荣(匡远街道办事处发达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俊敏(南羊街道办事处土桥社区居委会主任)
张国才(宜良县清真玉桥园)
刘 军(宜良县物业协会会长)
陆莉尹(云南天城物业服务[集团]有限公司宜良分公司经理)
何亚军(欧邦锦绣时代业主委员会主任)
袁福云(裕国财富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
高海艳(云南巨和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客服管家)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经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特此公告
宜良县城市管理局(盖章)
2019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