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 Copy1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23 10:54 发布人:宜良县住建局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
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
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施工现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监管,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按照《昆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的通知》(昆建通〔2019〕621号)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在全县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工作(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 整治范围
(一)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使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重点整治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
(二)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各方责任主体的履职情况。
(三)全县在建房屋市政工程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和司机、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人员持证上岗和履职情况;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拆卸提升、下降等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和履职情况。
二、 整治内容
(一)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租赁、安装(拆卸)告知、检验检测、安装(拆卸)验收、使用登记、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档案建立、应急预案等制度等执行情况。
(二)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起重吊装作业专项施工方案编制、论证及现场执行情况。
(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在项目设置独立的设备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设备管理人员情况;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中,配备机械类或综合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情况。监理单位配备相关专业监理人员情况。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履行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职责情况。
(四)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司机、信号司索工等特种人员上岗情况,是否明确划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责任情况,企业是否具有相应资质和安全生产可证情况,总承包单位、专业分包单位、租赁单位、设备安装拆卸单位及使用单位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生产责任情况。
(五)建筑起重机械的涂装质量、外观形象、规格型号“以小标大”现象和现场实体安全状况。
(六)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情况(具体检查内容与建筑起重机械相同)。
三、 时间安排
(一)准备阶段(2019年8月6日至15日)。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压实工作责任。
(二)自查自纠(2019年8月16日至8月31日)。施工总承包企业牵头组织相关责任主体单位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不放过一个项目、一台设备、一个环节。必须建立自查自纠台账,对自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立即落实整改,及时消除隐患。
各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当组织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安全总监以及项目部相关业务部门,并会同监理单位、设备产权单位、拆装单位及有关单位对在用塔式起重机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确保9月8日前,所有在用建筑起重机械至少检查一遍。必须建立自查自纠台账,对存在的安全隐患或管理漏洞应当立即暂时停止使用设备并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应当形成书面整改报告,经施工总承包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总经理、安全总监复核合格,并经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才可继续投入使用。9月8日,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将自查自纠台账和经过施工总承包单位企业相关负责人复核合格、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的整改报告报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安监站。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通过购买技术服务方式对设备进行实体检查的,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单位实施。
(三)全面摸排检查(2019年9月1日至10月25日)。县住建局根据整治要求,对辖区内工程项目建筑起重机械及相关责任主体行为进行全面摸排检查。检查发现问题及安全隐患,督促有关责任主体限期改正,对责任主体单位未按规定时限改正或实体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或相关责任主体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对存在应付检查、弄虚作假等行为的,将重新核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并按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四)市级督查(2019年10月20日至10月28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对各县(市)区开展百日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抽查,抽查地区及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四、 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开展专项检查整治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精心安排,落实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明确专项检查整治的重点、步骤、要求和保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活动有序开展。
(二)实名管理,持证上岗。各施工企业、项目部要切实摸清使用的起重设备底数和操作人员底数,理清劳动关系,掌握操作人员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情况,立档建册严格实施动态管理,要关心关爱司机的生活,合理安排起居,改善工作环境,解决合理诉求。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在此次专项检查中突出对起重机械司机的排查摸底,督查各企业、各工地严格落实实名上岗、立档建册情况。
(三)严格执法,注重实效。通过开展严格细致的监督检查,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及时发现问题和隐患,落实措施,主体责任,逐一整改到位,推进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管理。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在检查时,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从严从重查处。
(四)各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百日行动”工作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管理漏洞,进一步改进工作,并结合《云南省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制定切实有效的建筑起重机械管理措施。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单位并将开展工作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填写《宜良县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统计表》于2019年10月15日前报县住建局安监站。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