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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司法局对我县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实地复核 Copy1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14 15:58 发布人:宜良县司法局

为加强法治乡村建设,进一步加强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规范化、动态化管理工作提升工作成效,更好地发挥示范引领作用。8月6日,明市司法局实地复核组对我县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匡远街道永新社区云南省第三批“民主法治示范村”)进行了实地复核检查。县司法局局长赵伟匡远街道人大工委主任马艳兵陪同复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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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地复核组严格依据昆司通2019148号文件关于开展实地复核工作要求及《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考核指导标准》,听取了全县开展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审查工作情况的汇报,实地对匡远街道永新社区进行了检查。 复核检查组通过查看村(社区)公开栏、法治文化墙、法制书籍专柜、村民法治学校及提问等方式,全面了解掌握在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进程中所涉及的村规民约、低保申请、“四议两公开”等制度落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法治宣传教育、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等情况,认真审查各项工作是否达到“民主法治示范村”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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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实地检查和查漏,实地复核组对我县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希望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发挥村(社区)主动作用,建设更多的示范点,进一步找准工作载体,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建设规范化,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服务号人民群众发挥积极的作用。(撰稿人:达玥 审核人:王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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