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政协宜良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8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9 11:10 发布人: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
韦 怡、吴宝珍、李 讯、徐 丹、许卫红委员:
感谢你们对宜良县棚户区改造中对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你们提出的“关于宜良县匡山街片区改造要注重提升文化品质的建议”已由县人民政府交由我局办理,我局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宜良建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唐代,唐代贞观四年(公元630年),“蛮酋”罗氏占山割据,在宜良万寿山与雉山之间筑土城,叫“罗衰笼”。明代洪武二十四年(公元1391年)副千户使许斌在雉山之麓督建砖城。城垣南枕雉山、北压万寿山、东临文公河、西眺西门河,围城四里有余,面积约一平方公里。在老城区内,现在还有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法明寺、宜良文庙;市级文物保护单位私立光德小学旧址、段氏宅院;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明代城墙遗址、文昌宫;优秀民居“枕黉苑”以及伊斯兰风格建筑马草街清真寺等建筑等。里仁街、觐光街、匡山街、清远街是老城的主要街道,里仁街北段还保存着古老的青古板路。城内西门河和文公河穿城而过,是昆明各县区中唯一有两条河流穿城而过的城市。文公河上还保留有五座古石桥,是宜良深厚历史的载体。
宜良老城昆明地区保存较好的历史街区,既有南方小城高低起伏的地势特点,又有江南水乡小桥流水的城市风貌,是开展古城探幽旅游的好地方。老城区内保留的文物古迹是宜良活的历史和灵魂。
老城区由于历史久远,存在街道、巷道狭窄、民居建筑破旧、电缆及通信线路不规范、防火等级低等诸多问题,为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提升城市品位,县委、县政府启动了棚户区改造工作,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做好对老城区文物古迹的保护和利用工作,是光荣的历史使命。近三年来,我们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措施,加强对老城区的文物保护工作。
1. 对老城区的六项文物保护单位协同县规划、国土、住建部门划定了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避免在改造过程中对文物本体和周边环境的破坏;
2. 与县规划部门共同将位于匡山街的何氏宅院及祝氏民居申报为昆明市第四批历史建筑,纳入保护。
3. 对涉及的文物保护单位制作并安装了标志说明碑;由县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文物使用单位签订了文物安全责任书,由文物使用单位担负起文物保护的主体责任;
4. 对老城区的历史建筑进一步调查,对有一定历史价值的86幢历史建筑提出了保护建议。
5. 县文物部门积极与棚户区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对接,对文物的保护要求、文物保护范围作了说明;
6. 为加强对老城区历史建筑的保护,与县规划局于2016年5月启动了《宜良县老城区修建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7. 为避免拆除过程中因施工造成对重要文物点的损坏,针对宜良文庙周边环境复杂、须拆除建筑体量较大的特点,专门制定了《宜良文庙周边建筑物拆除及相关需保护文物的施工计划方案》,并组织实施。
8. 为加强对改造区域文物建筑的保护,宜良县旅游和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局于2018年7月10日向宜良县旧城区改造指挥部提交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宜良旧城改造过程中各级文物保护点安全工作的函》,针对在拆迁过程中传统民居有价值的物件失窃时有发生,2018年8月23日向旧城改造指挥部提交了《宜良县棚户区改造中民居保护存在问题及建议》,同时向县公安部门反映情况,提请公安部门安排警力,加强改造区域的安全巡逻。
截至2019年6月底,除宜良文庙范围及部分尚未达成拆迁协议的建筑外,匡山棚户区改造范围极大部分需拆除的建筑已拆除完毕,所有列入文物保护单位及登记文物点的建筑以及列入昆明市历史建筑的房屋以及部分价值较大的民居建筑均得以保留。
宜良县文化旅游局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