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政协宜良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51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9 10:49 发布人: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
郑祖荣委员:
感谢您对宜良县优秀民居和名木古树工作的关心和重视,您提出的“对我县优秀民居及名木古树以县政府的名义进行评定和挂牌保护的提案”已经由县人民政府交由我局办理,经我局认真调查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 对优秀民居的挂牌保护问题
传统民居以其历史文化价值的独特,原真,艺术,文化和社会性集中体现其地区风貌特色。但在快速发展的农村和城市建设中,如何保护并延续传统民居是社会共同面临的问题。国家重视传统民居的保护,2013年12月,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了关于开展传统民居建造技术调查的通知,明确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传统民居的调查和保护工作。为加强调查和保护的规范性和权威性,2014年5月,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成立了传统民居保护专家委员会,负责提出传统民居保护技术研究和技术指导。同时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成立省级传统民居保护专家委员会。
宜良地处滇中,历史文化积淀深厚,现进入宜良县文物名录的点共180项,公布了省、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45个,文物点和文物保护单位数量在昆明地区居于前列。在这些文物点中,段氏宅院、宏山人民公社旧址(李玉田宅院)两处传统民居于2011年1月公布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枕黉院、大渡口段筱峰故居、徐家渡文氏宅院等7处传统民居登记入“宜良县文物名录”。
2019年5月5日,经昆明市人民政府审核同意,由昆明市规划局公布了第四批共10项历史建筑名录,宜良县的何家大院及祝氏民居入选。
今后对优秀民居的保护工作要加大力度,一是对具有较大历史价值、科研价值、艺术价值的民居建筑按照文物保护单位的申报程序,组织文物专家进行论证,对确实达到文物价值要求的民居建筑向县人民政府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二是配合县规划部门做好宜良县历史文化街区中民居古建筑的研究及保护工作;三是配合县住建部门做好传统文化村落民居建筑的研究、保护工作及县域传统民居的调查、申报、授牌工作。
二、 对名木古树挂牌保护问题
古树名木是林木资源中的瑰宝,是自然界的璀璨明珠。从历史文化角度看,古树名木被称为“活化石”,蕴藏着丰富的政治、历史、人文资源,是一座城市、一个地方文明程度的标志;从经济角度看,古树名木是我国森林和旅游的重要资源,对发展旅游经济具有重要的文化和经济价值;从植物生态角度看,古树名木为珍贵树木、珍稀和濒危植物,在维护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中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长期以来,由于多种原因,我国古树名木遭受破坏现象严重,数量急剧减少,对名木古树的保护刻不容缓。
宜良县于20世纪八十年代末开展了名木古树调查保护工作,由县住建部门、园林部门组织开展了调查、申报工作,经调查并申报,由县人民政府公布并挂牌保护名木古树30余棵。并针对每株名木古树建档立卡,并制定了专项保护规划。但此次调查、挂牌保护区域仅限于县城区域于周边地区,边远地区未进行全面普查。导致存在局限性。在以后的工作中将重点对边远山区进行调查,适时上报县人民政府挂牌保护,同时注重已公布名木古树的保护监管工作。
宜良县文化和旅游局
2019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