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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县政协九届三次会议第107号提案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7 15:55 发布人:宜良县交运局

尊敬的刘承文委员:

您的《关于加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建议》已经交由我局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根据《宜良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为: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养护。宜良县农村公路管护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由已经县委、县

政府正式发布,路长公示牌于7月全部进行安装。

每年我局出去大修资金外,全县1900公里农村公路,只有100万元的资金进行日常维护和小修,剩下不足部分需要县级财政配套,但我县财政困难无法拨付,致使资金空缺较大。每年因资金缺口大,养护难度较大,很多需要进行日常养护和小修的公路因资金困难无法实施,制定出来的养护计划也因资金无法到位不能及时维修。

委员提出的鼓励个人和企业捐款进行公里养护,多年来从未有过愿意捐献的个人和企业。各种资金筹集的方式需要县政府牵头整体规划,才能多方筹集资金。

希望各位委员能够呼吁财政,保证财政能够将公路养护纳入我县年初财政预算内,有资金保证才能保证养护质量。公路养护需要社会的参与,超载车辆的管理不到位,导致近年来,公路超载现象较为严重,行驶在公路上的重型运载车辆大部分都是50至80吨,甚至部分车辆总重达到了110吨,而公路设计荷载仅为55吨,按照规定超过50吨的车辆不能上路行驶。超载导致了原本能使用10多年的公路和50年的桥梁使用寿命大大降低,公路病害日益剧增。目前路政正式编制为6人,对公路巡查力度较小,管理难度较大,又无罚款权。而且现阶段,公路治超现属多部门联合,交警部门主导并负责罚款,路政配合,但在实施过程中,治超效果不理想,难以形成合力,按照上级要求公路治超要依托固定治超站,而我县只有小渡口一个固定治超点,导致距离治超站较远的地方难以治超,最终治超工作难以起效。

我局也通过在公路沿线布置宣传标语,利用各种宣传活动和乡镇赶集等时间发放宣传单,将爱路护路和治理超限超载共同推进落实,让大家都爱路意识,共同维护好国家和人民的财产。

联系人/电话:67524680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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