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109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7 15:38 发布人:宜良县交运局
尊敬的王小四代表:
您的《关于小河村委会进村小块路维修的建议》的议案已经交由我局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普乐至小河公路属乡道Y053普乐村—小河。
2014年由我局组织进行的路面硬化工程,工程项目是通过招投标程序确定施工单位后,由监理单位进行监督,最后进行质量验收,每个工序都是严格按照项目建设规范完成的。并通过了有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检测,完成了项目交竣工验收,所以不存在工程质量问题。由于农村公路设计荷载等级较低,加上重型车辆碾压和雨季后,地质出现软基路段。根据《宜良县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法》公路管理养护责任为:县道县管、乡道乡管、村道村管的原则进行管理和养护。该路目前应该由九乡乡和小河村委会共同负责维护。今年我局特申请了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对该路宜良县境内1.6公里路段进行波形防护栏安装和挡墙修复。也请沿线群众有爱路护路意识,共同维护好公路。
联系人/电话: 67524680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