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102号建议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7 15:37 发布人:宜良县交运局
尊敬的龙四囡代表:
您的《关于陇城村委会大密得村小组进行道路修复的建议》的议案已经交由我局负责办理,现答复如下:
该路属乡道,由宜良县交通运输局2013年建设完成后,移交给九乡乡,2017年三清高速公路开工建设,各类重型运输车辆和大型机械通过该段道路,导致路面损坏严重。目前该段公路三清高速还将继续使用,如果近期立项修复,三清高速复工后又将遭到损毁,县交通运输局和九乡乡将研究先将该段公路进行适当维修,确保人民群众出行不受影响。
下一步,待三清高速复工后,县交通运输局和九乡乡将同三清高速施工方签订道路使用维修保通协议,督促三清高速施工方,对需要使用的公路进行日常维护。
为保护九马公路及附近乡村公路,2018年底,我局通过听证会的形式,决定在九马公路K5+800处设置限高架,长期对公路进行保护。
联系人/电话: 67524680
宜良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