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公安局关于对县政协第九届三次会议第16号提案的办理答复意见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8-01 11:18 发布人:宜良县公安局
尊敬的张淑萍委员:
您们在宜良县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上“关于加强非机动车管理建议”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视和关心,您的提案是改进和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交通秩序,保障人民出行安全的有益建议。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针对您提到的电动车驶入机动车道、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不文明行为,县公安局交警部门将立足职能,加大警力安排,科学调整勤务模式,加强对城区道路的日常巡逻和执法力度,不定期开展集中整治,对不按规定行驶、乱停乱放的电动车,进一步加大惩处力度。在日常巡逻工作和集中查处统一行动中,继续加强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宣传教育,研究制定更为有效的宣传内容及方式,使宣传教育引导取到更好的效果。同时,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研究,我局将加强和建设部门的沟通协调,探索综合治理方法,进一步完善交通规划,加大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和建设,及时更新和改造道路的交通标志标线,最大限度的采取机非隔离措施,营造和谐有序的交通秩序。
二、针对您提出的加强源头监管,对符合标准的电动车进行登记,对未登记的上路行驶进行没收,我局已按新条例实施落户政策,2019年4月14日后不再给不合标的电动车进行落户,此次集中登记,共为9296辆超标的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牌证,将路面上行驶的9296辆电动自行车纳入了管理范畴,对规范电动自行车的管理起到了一定作用。
三、针对您提出的加强处罚力度,加大电动车各种违法的处罚金额,我局已多次组织查处电动车违法的专项行动,截至5月份,已处罚违法电动车1582起,扣留未挂牌的非标电动车9辆。但在交通违法查纠过程中,电动车驾驶人对罚款意见大,特别是部分无理取闹的人员,对执法民警百般刁难,挑战公安规范文明执法政策,影响群众对公安的满意度,造成部分民警执法中存在畏难情绪。为有效震慑电动车各类违法行为,我局仍继续加大对电动车违法的打击力度,形成电动车违法和打击的高压态势。结合全市开展的“两周三查”专项整治行动,今年4月起组织开展电动车违法的专项整治工作,对电动车违法载人、不走非机动车道、闯红灯、逆向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重点打击,尤其是针对农村地区电动车违法载人、封闭式电动三轮车上路行驶的现象,全力以赴,绝不手软。力争通过坚持不懈的整治,扭转电动车违法高发的态势,提高管理水平。
四、针对您提出的水果街干道两旁规划停车位,严重缩减了电动车行驶空间,导致行人、电动车频繁抢占机动车道行驶,造成交通拥堵和安全隐患等问题,我局曾于2016年就向县政府提交了《宜良县停车现状调查及分析报告》,在报告中对占用道路停车作了详细的调研;提出加大专用停车场建设,开放商业、单位等公共地方进行停车;同时使用价格杠杆机制对路内停车泊位进行高收费停车。但因受县财政影响,此项工作暂未开展。我局只能向相关部门提出建议把停车场、停车位及功能区划分纳入与其它基础设施同规划、同建设。下步我局将继续上报政府,申请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深入研究,科学规划,增设部分停车用地,逐步改善部分地段占用干道停车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