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三次全会第2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16 15:41 发布人:宜良县农业农村局
李哲委员:
您在政协第九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提案已收悉。现将我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相关情况答复如下:
根据中央、省、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我县制订了《宜良县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实施细则》,明确了2018-2020年的总体目标任务和分年度的各项任务指标,并分年度制订具体工作计划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各牵头责任部门和各乡镇(街道)的年度目标管理考核。
近年来,我县主要开展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由县城市管理局牵头,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配合,计划在竹山镇、马街镇、九乡乡3个乡镇日处理规模达到90吨/日的生活垃圾处理场(站)建设。推进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整治,对2018年全县排查出的20个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有计划的取缔和销号。在全县除竹山镇外的7个乡镇(街道)建设日处理规模45吨/日的垃圾中转站10座,并配套垃圾收集设施设备及车辆,全面对68个村委会、275个村小组生活垃圾实行统一收集至县城处理厂进行无害化处理工作。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由县政府与玉禾田公司合作,具体由县城市管理局组织实施。垃圾中转站征地方案已通过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南羊街道办万家凹首座垃圾中转站建设,即将进入实质性启动阶段。二是推进农村污水治理项目。近年来,我县已陆续开展竹山、狗街、马街、耿家营、九乡、南羊、北古城、北羊街8个集镇的污水处理厂建设。2018年实施了80个自然村的污水处理站项目, 2019年计划实施120个自然村污水处理站建设,正在推进选址相关工作。集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厂(站)的建设,将有效解决农村生活污水乱排等问题。三是落实“四个十元”农村环境卫生长效保洁经费筹措机制。按照《昆明市“城乡清洁工程·清洁乡村行动”实施方案》(昆政办〔2014〕126号)要求,采取市、县、乡各出10元、农民自筹10元/人/年的办法,全面落实村庄保洁收费制度。2017年各乡镇(街道)群众自筹资金作为安排市县补助资金的重要依据,凭已自筹经费的农村群众人数进行下拨,全县共下拨市县补助资金521.78万元到各乡镇(街道),主要用于村庄保洁费用,主要包括发放保洁员工资、垃圾分类减量、收集以及运输等费用,确保专款专用。2018年,8个乡镇(街道)814个村小组筹资比例达95.95%,群众筹资311.60万元,县财政已将县级补助资金列入2019年财政预算,待市级补助资金下达后兑现市、县补助资金。四是建立健全“四项制度”。统一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和标识牌,出台了《宜良县村庄保洁收费制度》、《宜良县农村环境卫生网格化管理“四包”制度》、《宜良县农村公厕管理制度》、《宜良县村庄保洁队伍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持续推进农户“门前四包”责任制落实,由乡镇(街道)、村、组结合实际修订完善,公示公开,接受监督,落在实处。
感谢您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和乡村振兴工作的关注、关心!我们将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在全县范围内抓实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突出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供水设施、公厕建设、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不断改造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欢迎你继续关注并对我们今后的工作多提出宝贵意见。
联系人:杨丽丽 联系电话:67597841
宜良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2日
宜农复〔2019〕10号 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政协九届三次全会第28号委员提案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