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7-16 15:16 发布人:宜良县农业农村局
陈小琼代表:
你提出的关于开展九乡乡月照村委会土地平整项目的建议收悉。经商县自然资源局,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对农田建设工作的关注与支持,你为解决群众困难、传达群众诉求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对此,我们高度重视,由局办公室组织人员进行了专题研究。
2019年6月2日,县农业农村局派专人到月照村委会与陈小琼代表及村委会相关领导面商。了解到,月照村委会属偏远山区,土地面积宽广,人均土地面积较多,水利资源丰富,交通较便利。但是存在土地不平整,机耕路不通等问题,土地租赁价格普遍在300元/亩,农民只能依靠种植烤烟作为主要经济收入。土地平整项目可大大提高农民的生产效率,吸引企业入驻,是月照村委会发展经济的重要措施。因此尽快开展月照土地平整项目十分必要。
县农业农村局与县自然资源局协商后了解到,月照村委会土地平整项目已完成了立项和规划编制。项目区总面积为922.2705公顷,项目区建设规模为789.33公顷(11839.95亩)。项目估算总投资3315.19万元,按建设规模计算,单位面积投资4.2万元/公顷(2800元/亩),待资金到位立即开工建设。
按照机构改革要求,县农业农村局将积极做好工作交接,加大项目工作力度,千方百计争取国家对我县的农田建设资金的投入,主动做好项目下步建设工作。
最后,再次感谢你们对农田建设工作的支持。
联系人:王博、杨加才 联系电话:67541289
宜良县农业农村局
2019年6月17日
宜农复〔2019〕28号 宜良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第十七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6号代表建议的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