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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良县人大常委会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检查 Copy1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6-25 18:04 发布人:宜良县司法局

6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组织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对全县法律援助工作进行检查检查组在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贵平,马明良、杨云章、李奉岗副主任的带领下,先后深入宜良县法律援助中心、人民检察院工作站和匡远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实地查看了日常工作开展情况,查阅了部分法律援助台账,与有关人员进行了深入交流,全面了解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开展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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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县司法局召开专题座谈会,县司法局局长赵伟代表县政府作了关于法律援助工作情况的专题汇报。县法院、县检察院、县公安局、匡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负责同志结合各自工作站开展情况作了发言。检查组对我县扎实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认为全县法律援助网络较为健全,管理较为规范,政策落实较好,实现了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劳动仲裁、非诉讼调解的有效对接,工作开展卓有成效。针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检查组建议县司法局:要积极争取党委政府对法律援助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切实加强相关部门间的协调与配合;要进一步加大对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覆盖面让群众知道法律援助和运用法律援助保障自身权益;要不断充实法律援助工作力量,确保法律援助这项民心工程顺利开展,要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严格落实法律援助经费保障制度,健全完善援助律师考核激励机制和援助案件质量标准,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质量和水平;要确保贫困群众接受贴心周到、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切实将法律援助这项“民心工程”做实、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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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检查工作中,张贵平主任强调: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工程,司法局对法律援助工作是非常重视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也比较完善,保障机制也比较健全,法律援助工作有我们县自己的品牌,要坚持好、完善好、巩固好如公共法律体系建设、司法扶贫等法律援助品牌;要提升好,挖掘好潜力。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在稳数量,保质量,落实好“刑事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和“认罪认罚从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新要求,履行好职责,更好地为全县经济社会服务;在保障上,要从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主动汇报,争取县政府更多支持,在县委、政府的领导下,积极协调认真落实好法律援助的职责和任务,努力在法律援助机构设置、队伍建设、制度完善、经费拨付等多方面提供全方位的保障。

近年来,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紧紧围绕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实际需要,落实政府责任,服务大局,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民,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法律援助条例》,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应援尽援”惠民工作,建网络、严管理、重质量、树形象,规范工作标准,扩大援助覆盖面,推行利民措施,援助水平逐步提升,实为困难群众和特定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保证人民群众在遇到法律问题或者权利受到侵害时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较好地发挥了法律援助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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