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古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北古城镇2019年度农村住宅建设“三个一”管理审批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9-01-14 13:48 发布人:宜良县北古城镇
各村(社区)、镇直各站(所、办):
《北古城镇2019年度农村住宅建设“三个一”管理审批实施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北古城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2019年1月12日
北古城镇农村住宅建设“三个一”管理审批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宜良县农村住宅建设“三个一”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宜政通[2018]11号)的文件精神,北古城镇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按照“冻结增量、减少存量、长效控制、永无违建”原则的要求,坚决遏制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的势头。为切实开展好我镇农村住宅建设“三个一”管理审批工作,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农村住宅建设“三个一”管理审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成立农村住宅建设“三个一”管理审批领导小组
组 长:邓绍云(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 组 长:丁 晶(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徐艾东(党委副书记)
毕美坤(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范永红(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夏福林(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许映涛(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砚云(副镇长)
何少坤(副镇长)
陈 宏(副镇长)
陈师鹏(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各村(社区)书记、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规划建设所,办公室主任由田井刚同志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综合协调及对工作组、各村(社区)工作推进情况的掌握督促,并及时制定处理办法措施。
(二)领导小组下设21个工作督促指导组
责任领导由各村(社区)的联村领导担任,组长由各联村组组长担任,成员为对应联村组成员。各工作指导组负责联系村(社区)农村住宅建房进展情况的督促上报及现场核实。
二、农村住宅建房管理问责办法
第一条 本办法适用内容为严格执行宜良县农村住宅建房建设实行规划设计一张图、工程审批一张纸、建设现场一块牌的“三个一”管理模式,坚决遏制农房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行为。
第二条 问责遵循权责统一、实事求是、公平、公正、公开、罚当其责和教育与惩戒相结合的原则。
第三条 村小组辖区一个月内累计发生新增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4户的,给予村小组组长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问责。
第四条 村小组辖区内一个月内累计发生新增违法加层和无序建房6户的,给予村小组支部书记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问责。
第五条 村(社区)辖区一个月内村小组出现3次问责情形的,给予村(社区)主任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问责。
第六条 村(社区)辖区一个月内村小组出现4次问责情形的,给予村(社区)书记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问责。
第七条 乡镇辖区一个月内村(社区)出现4次问责情形的,给予乡镇联村分管领导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问责。
第八条 乡镇辖区一个月内村(社区)出现6次问责情形的,给予乡镇长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问责。
第九条 乡镇辖区一个月内村(社区)出现8次问责情形的,给予党委书记停职检查、劝其引咎辞职、责令辞职或免职问责。
三、明确责任目标 狠抓工作落实
按照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宜良县农村住宅建设“三个一”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宜政通[2018]11号)的文件要求,北古城镇对农村住宅建设“三个一”的审批工作有序进行,镇规划建设所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执行。农村住宅建房必须实行月报制。
(一)各村(社区)职责
各村(社区)必须在每月24日前将本村(社区)建房情况及时报给联村组长。土地管理员上报前必须由村(社区)书记、主任核实签字,加盖村(社区)公章。联村组要及时审核村(社区)的上报情况,协助村(社区)完成工作,如有不及时上报,将按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处置。
(二)规划建设所职责
对各村(社区)上报数据进行汇总,并对部分村(社区)抽查核实,核实结果经分管领导审核后交由行政主要领导签字,方可上报上级部门及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