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街镇人民政府 关于举行《狗街镇新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办法》 听证会的 公 告 (第2号)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2-24 12:41 发布人:宜良县狗街镇
按照《宜良县狗街镇人民政府关于举行〈狗街镇新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办法〉听证会的公告(第1号)》要求和《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狗街镇新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办法》听证会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狗街镇新垃圾填埋场运营管理办法》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举行时间
2018年12月26日(星期三)下午2点至5点
三、举行地点
宜良县狗街镇机关中会议室。
四、参加人员
听证主持人:许万松 (狗街镇人民政府 镇长)
听证委员: 郭晋林 (狗街镇党委书记、县党代表)
刘承文 (狗街镇党委副书记、政协委员)
李绍兵 (狗街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李蔬米 (狗街镇党政综合办 主任)
董正梅(宜良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
决策发言人:余洪欣 (狗街镇人民政府 副镇长)
刘 勇 (狗街镇集镇所所长、龙保村委会书记)
听证监察人:鄢春敏 (宜良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李继锋 (狗街镇纪委 纪委书记)
凡玉平 (狗街镇纪委办 主任)
听证记录人:陈娜娜 (狗街镇党政综合办干部)
听证代表: 张树平(狗街镇纪委 副书记)
马之龙 (狗街镇人大办 主任)
孙水林 (狗街镇水务站 站长)
赵建刚 (狗街镇里营社区 书记)
杨 军 (狗街镇里营社区主任、政协委员)
徐 飞 (狗街镇西村社区 书记)
许国祥 (狗街镇西村社区 主任)
付 祥 (狗街镇章堡村委会 书记)
冯 伟 (狗街镇章堡村委会 主任)
李跃林 (狗街镇龙保村委会 主任)
曹艳刚 (狗街镇龙保村委会 副主任)
洪朝龙(狗街镇化所村委会 书记)
周文明(狗街镇化所村委会 主任)
段跃雄 (狗街镇莲华社区 书记)
李云德 (狗街镇莲华社区 主任)
孙永波 (狗街镇孙家营村委会 书记)
杨永坤 (狗街镇孙家营村委会 副主任)
旁听人员: 左华飞 (狗街镇新农办 主任)
杨丽波 (狗街镇四创办 主任)
黄才宽(狗街镇法律顾问)
五、其他事项
(一)听证会参加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经确定的听证会参加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二)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三)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宣传报道。
特此公告
狗街镇人民政府(盖章)
2018年12月24日
注:1.听证主持人由听证机关的主要领导或者分管领导担任;
2.听证委员从听证机关和有关部门产生,由听证主持人和听证委员3人以上奇数组成(建议为5人),其中,听证机关组成人员不得超过2人;
3.决策发言人由决策机关有关负责人和具体业务人员担任;决策发言人不得同时担任听证委员或听证主持人(建议为2人);
4.听证监察人由县听证委员会从政府法制部门、监察部门和政府督查机构指派;听证监察人不得同时担任听证委员。
5.听证记录人由听证机关指派(建议为1人);
6.旁听人由社会公众自愿报名,经听证机关确认(建议不超过5人);
7.听证机关确定听证代表人数不得少于15人,其中重大决策事项涉及到的利害关系人和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听证代表人数的1/3(其中利害关系人代表人数应多于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