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举行《宜良县污水处理费调整报审方案》听证会公告(第1号)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16 11:56 发布人:宜良县住建局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决定就《宜良县污水处理费调整报审方案》举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拟听证事项
对《宜良县污水处理费调整报审方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 拟听证时间
听证会拟定于2018年11月23日(星期五)上午9:00点举行。
三、 听证代表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确定的听证代表共15--25名。
听证代表主要从拟听证事项涉及的利害关系人代表、社会普通公众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熟悉拟听证事项的行业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相关企业和技术部门的代表和法律工作者,以及听证机关认为应当参加的代表中产生。
四、 旁听人员名额及产生方式
本次听证会确定的旁听人员为4--6人。社会公众可自愿报名,也可由听证机关在申请作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五、 新闻媒体参加人员
人员1--2人,由听证机关邀请。
六、 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本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对拟听证事项有一定了解并有议政能力的社会各界人士,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均可向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申请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11月17日。
(一)听证会报名统一使用《宜良县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申请人可登录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网址:http://ygzf.yn.gov.cn/tingzheng)昆明市宜良县页面,或宜良县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网址:http://kmxd.xxgk.yn.gov.cn)政府法制办门户下载;
(二)申请人可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4楼局办公室进行现场报名。
(三)信函、传真报名的,请填写好《宜良县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后,连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函寄或传真至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邮编:652100,传真:67522879)。信函报名的,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
(四)网上报名的,请填写好《宜良县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后,用电子邮件发送至QQ773647840。
申请人未按照《宜良县重大决策听证会报名表》规定的内容详细认真填写,或未按照听证机关的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的,视为未申请。
七、 参加人员确定
经核实并确定的听证代表、旁听人员、听证会举行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等人员名单将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网站上发布。
八、 其他
本次听证会的具体相关事宜,请与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
联系人:徐汉琼
电话:13888232637 传真:67522879
特此公告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盖章)
2018年 11月 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