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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开展2018年上半年人民调解 “以奖代补”案件评审工作 Copy1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11-07 08:55 发布人:宜良县司法局

2018年11月2日, 由副局长陈勇主持、副局长王洪明,办公室、政治处、宣传科、基层科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组成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评审小组,召开了2018年上半年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评审会,对匡远街道、南羊街道、北古城镇、九乡乡、耿家营乡、马街镇、竹山镇和狗街镇123个调委会的人民调解案件进行集中评审。

“以奖代补”案件评审会针对2018年上半年经过司法所初审、基层科复审的802件人民调解案件开展审查,评审采用集中审查、抽查的方式,在评审中突出四个重点:一是各级调委会是否存在空报、虚报调解案件的情况;二是上报案件纠纷等级是否与简易案件、一般案件、疑难案件、重大案件认定标准一致;三是调解案件是否真实,文书填写的内容是否全面详实、准确,是否有缺项;四是调解案件卷宗的制作是否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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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评审的基本情况为:一、通过案件评审,没有发现弄虚作假、伪造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卷宗的情况,也无虚报调解案件,骗取、套取人民调解案件“以奖代补”经费的情况。二、在案件方面存在以下方面的不足:1、部分案件矛盾纠纷类别不准确;2、部分调解卷宗双方当事人签字为调解员代签;3、部分立卷人、审核人未签字;4、部分案件时间逻辑错误;5、部分回访记录无内容;6、部分卷宗目录与实体卷宗未对应;三、评审会一致认为上半年人民调解案件真实,纠纷内容清楚,调解程序合法,同意上半年802件调解案件通过评审。

局领导对此次人民调解“以奖代补”案件评审工作提出了建议和应对措施:

1、各司法所增强工作责任心,加强初审把关;

2、我局将在各所初审的基础上,完善卷宗报送机制;

3、加强培训工作,以规范人民调解卷宗;

4、总结典型经验和交流,在全县的培训会上推广;

5、加强与各调委会之间的沟通和经验交流;

6、协调好人民调解“以奖代补”专款专用问题。

通过评查将进一步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升调解质量和调解成功率,提升调解队伍整体素质和政策法律及业务水平。(撰稿人:达 审核人:陈 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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