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羊司法所组织进行思想教育及公益劳动 Copy1
来源于: 宜良县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8-07-17 08:56 发布人:宜良县司法局
为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监督、管理,7月4日南羊司法所组织在册社区矫正人员开展集中教育学习及公益劳动。
教育课上,南羊司法所工作人员李东一从社区矫正日常报告制度、思想汇报制度、请假制度、集中学习、公益劳动、考核评议等方面做了全面讲解,组织大家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要求社区矫正人员要加倍珍惜矫正机会,要端正心态,重塑形象,做一名遵纪守法、对家庭和社会负责任、有价值的人。
南羊司法所负责人周春梅以案说法,以近期宜良县社区矫正人员郭某撤销缓刑收监执行为例,分析社区矫正人员在接受社区矫正期间违反《社区矫正实施办法》23条、25条、26条规定的法律后果。对在做社区矫正人员提出三点要求:一是通过集中学习提高自觉遵守社区矫正相关规定的自觉性,主动积极配合司法所的监督管理;二是通过法律法规的学习,增强法律意识、社会责任感,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合格公民;三是通过公益劳动,树立劳动观念,端正矫正态度,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南羊司法所随后组织社区矫正人员打扫街道办事处公共场地社区矫正人员积极按照工作人员要求在各自负责区域开展劳动。劳动结束看到整洁干净的办公区,社区矫正人员纷纷表示希望日后可以多参加公益活动,为人民服务,为社会做贡献,让自己的人生变得充实与更有意义 。(撰稿人:周春梅 审核人:王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