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信情况
信件标题:
关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事项
来信时间:
2018-04-13 14:21:06
来信内容:
县级领导,您好,我是匡远街道办木兴村委村民。近期我们村在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认定”人员统计。我被认定为没有资格。村委解释说我属于双女户家庭,双女户中只能认定一个女有资格,嫁出去后户口不管迁出以否都没有认定资格。我本人虽然出嫁到外地,但是户口并未迁出,一直在家,且在外地打工,经常回家。也未在男方家确认过资格或者分有田地。针对此事我本人认为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木兴社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认定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出嫁女,为保护妇女权益,尚未在嫁入方取得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且户口仍在本村的,应确认其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请问,按照目前相关条例认定我有资格,不应该被排出,是否无异议,如果村委讨论决定还是高数我没有资格,我该怎么办?谢谢领导白忙之中解答我的问题。因为这涉及到草民切生利益,对草民来说是件大事,还请领导明示。
受理情况
受理单位:
宜良县人民政府网站
受理时间:
2018-06-19 16:52:15
回复内容:
土地确权我县正在开展工作,各乡镇相关政策以当地政府政策为准。如有疑问,可到当地政府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