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水务局关于 准予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宜良对歌山海巴磷矿水土保持方案 的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于: 中国宜良 发布时间:2017-12-28 15:06 发布人:宜良县水务局
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于2016年12月5日向我局提出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宜良对歌山海巴磷矿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的申请,我局于2016年12月5日依法受理。经审查,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二十五条和《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第十六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准予你(单位)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宜良对歌山海巴磷矿水土保持方案的行政许可。同时送达《云南弥勒市磷电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宜良对歌山海巴磷矿水土保持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书的批复》。
宜良县水务局
2017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