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良县林业局关于举行《宜良县林权纠纷处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的公告 (第1号)
来源于: 中国宜良 发布时间:2017-11-14 09:08 发布人:宜良县林业局
为增强地方立法工作的透明度和民主性、科学性,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省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要求,受宜良县人民政府的委托,决定举行《宜良县林权纠纷处理办法(试行)》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听证事项
对起草的《宜良县林权纠纷处理办法(试行)》是否适当,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 听证时间
听证会定于2016年12月8日(星期四)上午10:00~11:30
三、 听证地点
宜良县公务楼十三楼会议室
三、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人才旁听人
(一)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名额为15至20人,其中:
1. 宜良县年满18周岁,与宜良县林业、农业、苗木管理工作有关的公民10至12人,从申请报名人员中选择确定。
2. 宜良县人大代表或者政协委员、专业技术人员、法律工作者5至8人。
3. 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县政府法制办、县林业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旁听人
听证旁听人名额为20人以内,在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而未被选取的人员或者邀请人员中确定。
四、 报名时间、方式和要求
凡在宜良县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的公民,均可向县政府法制办、县林业局报名,申请作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
自本公告公布之日起,可以开始报名。报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电话报名方式。报名信函寄至宜良县林业局办公室(邮政编码:6521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听证报名”字样;报名传真0871-67591138;报名电话:0871-67528026。
报名人应当写明本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文化程度、居民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及职务、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和报名参加听证会的主要理由。
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1月30日17:00时。
五、 听证会参会通知
县政府法制办、县林业局将于2016年12月1日前核实并确定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和旁听人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在云南省政府信息网、宜良县电子政务网站上公布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和听证主持人、听证人(决策发言人)、听证监察人、听证陈述人(听证代表)等听证会参会人员名单。
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杨成伟 0871-67528026
车德川 0871-67591026
附件:《宜良县林权纠纷处理办法(试行)》听证会报名表
宜良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宜良县林业局
2016年11月21日
《宜良县林权纠纷处理办法(试行)》
听证会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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