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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住建局关于落实建筑工程“四治三改一拆一增”的工作方案 Copy1

来源于: 中国宜良 发布时间:2017-07-11 11:43 发布人:宜良县住建局

关于落实建筑工程“四治三改一拆一增”的工作方案

   

根据《昆明市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2016-2020年)的通知》《中共宜良县委办公室 宜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良县进一步提升城乡人居环境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宜办通〔2016〕202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建筑工程“四治三改一拆一”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及实施五年行动计划的责任主体任务要求和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新型城市化的要求,全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深入实施“绿色崛起、科学跨越”战略总要求,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丰富城市服务功能,提升城市整体素质,努力创造优美、整洁的居住环境,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秩序,顺利开展建筑行业“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工作,打造“宜居宜良”“美丽宜良”,加快推进宜良特色新型城市化步伐。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落实责任,确实将“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以赵庆芬(局长)为组长,洪华(党委书记)、左春林(副局长)为副组长,质安站相关工作人员为组员的领导机构,开展“四治三改一拆一增”督促落实工作,办公室设在住建局质安站,站长周爱民任办公室主任。

长:赵庆芬(县住建局局长)

副组长:洪 华(县住建局党委书记)

       左春林(县住建局副局长)

员:周爱民、吴红梅、李斌、林萍、葛惠云、徐向阳、郭亚平、唐宇、廖俊宇

三、工作目标

严格按照昆明市城市“四治三改一拆一增”和网格化管理工作办公室的要求,继续认真落实工作,具体工作细分到每月每周。主要是整治渣土泼洒污染严重的乱象。严格按照渣土运输管理规定,整治渣土运输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整治渣土运输过程中“滴、漏、洒”污染路面和违规乱倒、偷倒建筑垃圾、渣土行为。加强对建筑工地及工程弃土消纳场主要出入道路的检查,施工场地外及沿路周边渣土泼洒问题请综合执法局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进行渣土运输的单位或个人,报送综合执法局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四、具体措施

1.继续大力整治各施工单位环境卫生。加大对各项目环境卫生的整治力度,完善卫生管理措施,细化卫生工作职责,建立“四治三改一拆一增” 和网格化管理制度。经常开展自检自查活动,努力使公共卫生、周边卫生、个人卫生习惯意识得到进一步提高,创造一个清洁、和谐的环境。

2.深刻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做好乱象整治工作,各施工企业要实行门前包,严禁工区内外渣土泼洒污染环境、占道作业、重点治理工区内外环境。加大对工区外围、大门口、临街路面等地点的自查力度,定期清理卫生死角,彻底整治渣土泼洒污染环境乱象。

3.进一步推进工作落实。搞好治理县容环境乱象工作。认真安排,精心组织,以“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为主要内容,以治理脏、乱、差为重点,组织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全面清理垃圾,彻底清除卫生死角,确实做好这项工作完成2017年总目标

4.进一步开展联点共建活动。全面清理城区建筑工地区域的“死角垃圾”和墙面、围挡 “牛皮癣”。

五、完成目标

1.建筑企业施工现场要安全、整洁、美观。在城区主要路段工地周围设置围墙应高于2.5米,一般路段的工地周围设置围墙应高于1.8米,应彩画或刷白;设置广告装饰、门头装饰的要按有关规定严格进行审批,且不得占压人行道。

2.建筑企业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大门封闭,大门处设门卫和订立门卫制度,门头设置企业标志,门口应挂有规范、整齐的“六牌一图”。

3.建筑企业施工现场在施工主体高度超出施工围墙高度已搭设外脚手架和大面积支模的工程现场,所使用的钢管外表面应刷防锈油漆见新,同时必须使用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并挂上安全警示标牌,要注意外立面的整洁、美观,严禁施工粉尘和杂物污染环境。

4.建筑企业施工现场要硬化处理,做到场内道路平整、畅通、不积水,泥浆、污水、废水不外流,现场不飞扬尘土,不排泄有毒有害气体。

5.在城区内的施工现场不准现场搅拌混凝土,出入口应设置冲洗槽,运输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的车辆,保持整洁,出入工地要冲洗车轮、车厢,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止建筑材料、垃圾和工程渣土飞扬、洒落或者流溢,保证行驶途中不污染道路和环境。

6.建筑施工现场在施工中的建筑物内一般不得兼作临时住宿或办公用房,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原则上应明显划分开,办公区应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等。生活区设施应清洁、卫生,食堂、饮水池、厕所、浴室符合卫生要求,生活垃圾有专人清理,室外无蚊、蝇孽生地。

7.建筑施工现场内各类建筑材料堆码整齐有序,易燃易爆物品应分类存放,建筑垃圾及时处理,不得乱堆乱倒,不得从高处向下抛撒建筑垃圾,工地应设保洁员,下班后要做到场洁、料清,临街面、路面要指派专人保洁。

8.严格遵守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施工作业时间不得超时施工,不得将施工区域内的粉尘、垃圾、废物、污水、烟尘排放到环境中,减少噪音排放。

六、有关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协同一致,全力推进城市建设工程,建设现场管理工作。我县城市建设投资大、项目多、任务重,在建设过程中出现了大量不文明施工现象,给广大群众的生活、生产带来了严重影响。各施工企业要从提高城市品位,维护政府形象的高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落实建设工地文明施工长效管理机制,切实解决建设工地施工影响市容环境的问题。

2.强化建设工程管理责任主体,抓好项目建设现场管理。各施工企业要进一步明确城建项目责任主体,层层落实城市建设文明施工、规范施工责任,加强和规范工程项目建设现场管理体制。

3.县住建局将定期不定期派出工作小组对“四治三改一拆一增”活动提出要求进行对照检查,查出问题将坚持严管重罚的原则,认真组织检查,对违反上述规定的,一律按照现行的有关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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