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城区防汛工作应急预案 Copy1
来源于: 中国宜良 发布时间:2017-05-19 14:45 发布人:宜良县住建局
汛期将至,为切实做好今年城区防洪防汛工作,根据宜良县人民政府、宜良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具体要求,结合住建局实际,经研究,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县城全部街道、河流、水渠道、下水管道、建筑施工工地和县城所有的附属设施,因暴雨产生超标洪水、发生重大洪涝灾害时,及时、高效、有序的开展防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
二、组织领导
在城区防洪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为切实搞好城区防汛工作,确保城区安全渡汛,宜良县住建局成立城区防汛工作应急领导小组。
组 长 赵庆芬 (局 长)
副组长 洪 华 (局党委书记)
左春林 (副局长)
张丽辉 (住房保障局局长)
成 员 于双举 (局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
许琼华 (局纪委副书记)
李显翠 (局党政综合办公室副主任)
戴玉仙 (综合管理办公室主任)
王 金 (质量安全督查办公室主任)
郭 勇 (自来水公司经理)
陈卫东 (房管所所长)
何俊红 (档案室主任)
周爱民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
刘丽辉 (定额站站长)
邱艳红 (财务室主任)
防汛应急领导小组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城区防洪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下设三个小组和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于双举同志担任,负责发生洪涝灾害时的各项协调工作。
三、各组人员及任务
第一组组长由住房保障局局长张丽辉同志担任,副组长由郭勇、周爱民同志担任,主要负责城区施工工地排水设施和自来水管网的检查以及形成洪涝灾害时的防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成员由李建明、候黎伟、谭斌、王冠权、张允、石磊、叶洪波、余磊、杨彦俊、葛惠云、李雄敏、张加能、徐鸿彬、徐向阳(共14人)组成。
第二组组长由副局长左春林同志担任,副组长由戴玉仙、陈卫东同志担任,主要负责城区街道的巡逻检查、排水及形成洪涝灾害时的防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成员由潘夸存、李亮、李艾东、张霖、赵思程、唐宇、廖俊宇、李尚瑾、刘熊、孙云慧、张正义、董卫华、杜思良、王逊(共14人)组成。
第三组组长由局党委书记洪华同志担任,副组长由许琼华、李显翠担任,主要负责形成洪涝灾害时的后勤保障工作。成员由徐汉琼、张艳萍、何俊红、刘丽辉、张云仙、岳丽红、邱艳红、吴红梅、张丹、曹妮娜、徐馨(共11人)组成。
四、相关要求
1、防洪防汛期间,领导小组和小组成员必须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接到任务在10分钟之内赶赴现场。
2、领导小组成员接到县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指示和命令时,必须在3分钟之内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因特殊情况无法联系时立即向副组长报告。报告的内容必须真实、清楚。
3、小组成员因特殊情况无法参加防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时必须电话向所在小组组长请假,但事后必须写出书面说明。
4、后勤保障组做好防洪、抢险、应急救援工作时的物资准备工作,做到人手一份,专人保管。做好参加抢险、应急救援工作时的后勤保障工作。
5、发生洪涝灾害时,应急组所有成员必须严守岗位,服从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城区防洪领导小组的统一调度,不得擅离职守。
宜良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