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信息报送制度的通知
来源于: 发布时间:2011-04-11 00:00 发布人:
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直各部委办局、群团机构,省市垂直管理单位,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议事协调机构:
创建省级文明县城是县委县政府确定的今后三年全县主要工作之一,创建工作任务重、要求高、责任大。根据测评体系要求,测评体系分7个大项,共29个次项、114个小项,涵义广泛,内容丰富,总计365分,其中材料审核212.65分,档案资料的分值占全部分值的58.26%,档案收集整理工作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到创建省级文明县城能否顺利建成。
为切实加强我县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信息交流,决定建立信息报送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通报制度
各单位认真对照目标任务分解,明确自己工作职责,加强对信息报送工作的领导,创建工作分管领导具体组织、协调、领导本单位的信息报送工作。并要确定1名同志作为本单位指定信息员,具体负责信息采集、加工、上报以及本单位文档资料的筛选、整理和归档。
省级文明县城分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每周至少报送2条以上信息,其余各单位每周至少报送1条信息。分指挥部办公室将从4月份开始对各单位信息报送情况进行统计,每季度对报送信息的数量进行一次通报,年终纳入对各单位的考核指标,对信息报送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
分管领导和信息员的姓名、电话(含手机号)、邮箱请于4 月15日前报县创建分指挥部办公室(县文明办),联系人:董卫明,电话:7542171:邮箱:ylwmb12@163.com。
二、信息报送的主要内容和范围
1.本单位近两年来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大活动和实施情况;
2.本单位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的任务分工而制定的详尽方案和具体措施;
3.本单位在推进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中的重大活动部署与进展情况;
4.有关文明县城创建工作好的做法、措施和建议;
5.在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方面的新思路、新举措以及取得的工作成绩和成功经验;
6.其他需要报送的重要情况。
三、信息报送要求
报送信息要突出“新”、“实”、“快”、“精”。即信息要有新情况、新内容;内容要真实,主题明确,文题相符,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反馈信息要及时、快捷,文字精练,数据准确,典型情况要深入提炼。报送的信息必须经过单位分管领导审核同意。
同时,要高度重视资料整理工作,要认真阅读测评体系,有关数据采集要实事求是,详实简洁,前后一致;材料佐证思路要清晰、严谨,证据要充分可靠,文字提炼要专业,提供的资料要完整、准确、详实。
四、信息报送渠道
为保证信息报送准确快捷,信息、材料格式要求为word文档,报送信息的电子邮件要相对固定,并在邮件中注明报送单位、信息员姓名。必须通过书面报送的,可传真至县创建活动办公室,传真:7529856。
宜良县文明办
2011年4月11日


